教學評量(Instructional Evaluation)

評量是取得資訊,進而形成判斷,並據以作成決定的過程。在整個教學歷程中,評量更具有承接轉合、提供回饋的積極功用。

在教學基本模式中,教學歷程分為教學目標、學前評估、教學活動、評量四部分,評量常被視為過程中最後一個階段,但評量並非表示教學歷程的結束,而其評量結果更可提供回饋作用,易言之,教學評量的主要目的在於分析教學得失及診斷學習困難,作為實施補救教學和個別輔導之依據。

教學評量包含三大部分:教師教學效率之評量、學生的學習成就之評量、課程設計與實施之評量。具有四項功能:

  • 了解學生的學習成就,以判斷其努力程度;
  • 了解學生學習的困難,作為補救教學及個別輔導的依據;
  • 衡鑑教師教學的效率,作為教師改進教材、教法的參考;
  • 獲悉學習進步的情形,可觸發學生學習的動機。

教學評量的類型,就評量的時機和功能而言,分為「安置性評量」、「診斷性評量」、「形成性評量」和「總結性評量」;就評量資料的解釋方式而言,分為「常模參照評量」和「標準參照評量」。

  • 安置性評量 預備性評量(placement evaluation):又稱為前測,指在教學前對學生的「起點行為」方面的評量,以獲知學生所具備的行為、學習特質和在知識技能方面的精熟程度,以作為規劃教學內容的依據。安置性評量資料一般都由性向測驗、成就測驗、教學目標前測以及觀察技術等獲得。
  • 診斷性評量(diagnostic evaluation):旨在發現學生學習困難的成因以提供教師補救教學之參考。診斷性評量方法包括教師自編測驗、出版的測驗、和觀察技術。
  • 形成性評量(formative evaluation):提供教師及學生連續性的回饋資料,以幫助教師了解在教學過程中學生學習成敗的原因。形成性評量可透過下列方式進行:教師自編測驗、家庭作業、課堂表現、觀察、師生會談、家長與教師的會議等。
  • 總結性評量(summative evaluation):教學告一段時用以評斷學生的學習成就、預期的教學目標達成的程度及其適切性,以及教師或課程的效能。總結性評量的資料可由教師自編測驗、標準化測驗、和正式的觀察量表去獲得。
  • 常模參照評量(norm-referenced evaluation):係以同年級或其他條件相若的一群學生在某項成績上的分配情形,取其平均數或中位數為參照點,據以比較分析學生之間的優劣。此種評量常以百分等級標準分數來表示。
  • 標準參照評量(criterion-referenced evaluation):以事前決定的絕對性標準為衡斷的依據,考驗個別學生的知能是否已達要求的程度,從而判定其成績的及格或不及格

教學評量的方法,美國教育學者沃金斯(R.K. Watkins)曾將學校較常用的成績評量歸納為下列九種方法:

  • 教師評判
  • 口頭述誦
  • 論文式考試
  • 標準化客觀測驗
  • 教師自編客觀測驗
  • 學生作品評定
  • 操作的評定
  • 非正式記述的評量
  • 機械記錄

這些評量方法各具其不同的特質及應用途徑,且教學目標又分為認知、情意、技能三大領域,如何善用評量方法,使各領域層次的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表現均能正確的評量顯現出來,得靠評量者就需要與目的之不同,作適當的選擇,使教學評量發揮革新教學措施以增教學效率的功能。

參考資料: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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