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教育原理與制度-38

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之內涵,下列何者正確?

(A)家長不宜參與或督導學生之有效學習

(B)固定的教學與評量方式,有利於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C)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時機,分為期初、期中與期末三種評量

(D)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答案為 (D)

四、家長據以瞭解學生學習表現,並與教師、學校共同督導學生有效學習。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以協助學生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為目的,並具有下列功能:
一、學生據以瞭解自我表現,並調整學習方法與態度。
二、教師據以調整教學與評量方式,並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三、學校據以調整課程計畫,並針對學生需求安排激勵方案或補救教學。
四、家長據以瞭解學生學習表現,並與教師、學校共同督導學生有效學習。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二、教師據以調整教學與評量方式,並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以協助學生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為目的,並具有下列功能:
一、學生據以瞭解自我表現,並調整學習方法與態度。
二、教師據以調整教學與評量方式,並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三、學校據以調整課程計畫,並針對學生需求安排激勵方案或補救教學。
四、家長據以瞭解學生學習表現,並與教師、學校共同督導學生有效學習。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時機,分為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二種。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第 6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時機,分為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二種。
領域學習課程評量,應兼顧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彈性學習課程評量,應以平時評量為原則,並得視需要實施定期評量。
前項平時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於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均應符合第四條第四款最小化原則;定期評量中紙筆測驗之次數,每學期至多三次。
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定期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其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為原則。
日常生活表現以平時評量為原則,評量次數得視需要彈性為之。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第 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以協助學生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為目的,並具有下列功能:
一、學生據以瞭解自我表現,並調整學習方法與態度。
二、教師據以調整教學與評量方式,並輔導學生適性學習。
三、學校據以調整課程計畫,並針對學生需求安排激勵方案或補救教學。
四、家長據以瞭解學生學習表現,並與教師、學校共同督導學生有效學習。
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教育部據以進行學習品質管控,並調整課程與教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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