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課程(Core Curriculum)

核心課程的理念源自精粹主義(essentialism)的理論思想,認為在教育過程中,有些科目是具有較大的重要性,因此每個學生都要修習這些科目。就此觀點而言,核心課程與共同課程及強迫課程三者之間有其共通之處

核心課程的理念又和基礎教育(basic education)、共同學科(common learnings)、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的思想有其脈絡上的聯結。但這些概念仍有其不同的意涵所在。依朗思柏理(J.H. Lounsbury)和法爾斯(G.F. Vars)的定義:「核心課程是一種課程組織的形式,通常要用一段很長的時間來教學,而教學的內容則強調直接與學生有關的問題上面」,可以找到核心課程所獨具的特點如下:

  • 核心課程是由所有學生所共同必修的課程所組成。
  • 核心課程融合了一些不同的學科而成
  • 核心課程的內容是跨越各學科領域的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因而採用問題解決法(problem-solving)來進行教學
  • 核心課程通常把二至三節課組成一個上課區段時間,由一位核心教師(core teacher)及數位資源教師(resource teachers)共同進行教學。
  • 核心課程鼓勵教師與學生共同計畫
  • 核心課程提供學生必要的指引。

參考資料: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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