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習原則:提供學生練習某一行為的機會,該行為的學習才有可能產生。
效果原則:學生要能從目標行為的學習經驗中,獲得滿足感,否則學習的情形將無法持續。
能力原則:課程難度應稍高於學生程度,有挑戰的學習,促使其潛能獲得發展。
彈性原則:許多特定的經驗可以達成同一個目標。教師的主要職責是應安排多面向的各種情境,以引導學生可欲的學習經驗。這就是所謂課程選擇的變通多元性。
經濟原則:使同一個學習經驗可以達成數個學習目標。
動機原則:教師教學應關注學生動機。
適當原則:選擇學習經驗應該考慮到學習經驗的材料適切性、方法的適切性、時間的適切性與情境的適切性等,並要給予學生充分且適當的工作材料。
應用原則:學習者應該有許多連續性的練習機會,但是一再地重複練習是不適當的,而且也會很快的失效。課程選擇應該同時包括起初的學習與後來的運用。
指導原則:學習者嘗試學習新行為時,應該受到某種指導。
繼續原則:教師不在時,學生要能繼續學習。學生必須具備判斷自己行為優劣的方法,若缺乏這些判斷的方法,則教師所訂的規準是無效用的。
參考資料: https://yamol.tw/note_book.php?bsid=10613¬eid=34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