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教育原理與制度-39

隨著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推動,校長及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成為教師專業發展的必要實施內涵。某國小根據「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辦理的公開授課,以下選項何者正確?
甲、授課人員不包含聘期三個月以內之代課、代理教師。
乙、此國小公開授課的運作方式是採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擬定的辦法。
丙、公開授課的共同規劃事項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等三部分。
丁、教務處應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內,將通過後之公開授課計畫公告於學校網頁。
(A)甲丙 (B)乙丁 (C)乙丙 (D)甲丁

答案為 (A)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依本原則規定應進行公開授課之人員(以下簡稱授課人員)如下:
(一)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聘任之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五、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六、公開授課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三) 教學觀察時,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四) 專業回饋,得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六、公開授課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一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節數。
(二)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三) 教學觀察時,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學校得提供觀課教師紀錄表件,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四) 專業回饋,得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授課人員應依前三點規定,共同擬訂公開授課計畫,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核定,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授課人員應依前三點規定,共同擬訂公開授課計畫,經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相關處室彙整核定,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前,公告於學校網頁。

各級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

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第 2 條
各級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其情形特殊者,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得調整之。

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各為一學期。

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第 3 條
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各為一學期。
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得視課程設計或合作學校之學期制度,調整前項學期起迄時間。

有疑問? 留個言吧!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