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直接教學法」是一種以語言學習為中心,直接以目標語言作為工具語言的語言教學法,就是用國語來解說和傳授國語,用英語來教英語,用法語來教法語的方法,其名稱是相對於間接法,即翻譯教學法的。
語言學家認為語言的形成,是由外在的語音和內在的意義聯結,組成語詞和語句,而這種語音和語意的聯結,是經由長年累月的習慣累積而成。根據此種語言的本質,直接教學法的倡導者主張:在語言學習的過程中,聯結的次數出現越多,越有助於此種習慣的養成。因此,學習某一種語言時,當即以此種語言本身為媒介,去除其他翻譯語的干擾,如此聽的機會多,則自然熟悉語彙,無形中就增加了發表的能力與速度,這是最接近於語言學習的自然模式,是符合語言學習心理的教學法。
說話直接教學法在我國最早是由王玉川先生首先研究,並加以提倡,用在國語教學上,由於實驗成效極佳,於是普遍推行,延用至今。國語科說話直接教學法的目的是:
- 使語音和語意直接聯結
- 增進學習者聽的能力
- 使說話流利而和諧
唯早期臺灣地區學童之語言背景並非國語,故直接教學法的目的是使學童能說國語,而今國語普遍使用,絕大部分的兒童入學前皆已能使用國語,故直接教學法的目的應調整為提高國語發音及句法的正確性,並能流利而美妙地使用國語。
由於語言是情思的表達,說話直接教學法在實施時,必須大量配合使用示意法和練習法
- 示意法有許多形式,可用圖片、實物、動作、情境等示意,目的在依準備原則,引發學習者之情思,表達的動機
- 練習法的目的在透過各種反覆練習,運用類化原則,利用兒童的舊經驗,而過渡到新教材,使學習者由模倣,而習慣之熟練,進而達到自發、變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