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的父母對他的管教是以溫暖的態度和堅定的要求教導他遵從規範。根據包姆林(D. Baumrind)的觀點,這比較屬於下列哪一種方式?
(A)溫暖型(warmth style)
(B)威信型(authoritative style)
(C)獨裁型(authoritarian style)
(D)不一致型(inconsistent style)
答案為 (B)
註解:
父母教養方式
指父母在教養子女時的一些基本行為特徵,及隱含在這些行為特徵背後的信念、態度與價值觀念。這些行為特徵並不是孤立的而隔離的,而是互有關聯的與整合的,甚至構成一種結構或類型,因為它們都源自於一套特定的價值觀念與信念。如廣受注意與引用的鮑潤德(D. Baumrind)的權威型(authoritarian style)、自由型(permissive style)與權宜型(authoritative style)的分類
- 權威型的特徵是父母以一組絕對的標準,企圖影響、控制與評價子女的行為與態度,強調服從與尊重權威,因而不鼓勵子女與父母的言語回應。
- 自由型的特徵正好相反,強調子女的自我約束與發展,因而極少要求子女表現特定的行為,亦少使用懲罰的手段,對子女的衝動更能包容與接受。
- 權宜型則介乎二者之間,雖然鼓勵子女獨立與自主,仍然期望子女表現成熟的行為,符合一些明確的標準與規則,必要時才使用命令與懲罰,而盡可能進行父母與子女的言語溝通,以了解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期望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