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老師以「各國對歐洲難民安置所遭遇的處境」為主題,請學生依據拒絕或接納的立場蒐集資料,讓各組發表意見及相互詰問,之後各組依所持理由作摘要與結論,並在全班進行分享與討論,最後引導學生重新思考原來的主張,並慎思生活中的人道議題。金老師的教學法最符合下列何者?
(A)道德討論法 (B)價值澄清法
(C)欣賞教學法 (D)問題教學法
答案為 (A)
註解:
道德討論教學法
道德認知論
認為道德教育的目的在於刺激學生道德判斷與思考能力的自然發展。此主張指出道德教育乃在協助學生,在他自己已有的道德認知發展的途徑上,晉升至較高的道德認知發展階段。因此,學校道德教學的目標,即在使學生獲得較高的道德認知發展層次。為達成此一目標,學校宜提供學生在他們自己的道德思考層次所能理解的範圍內,有一道德決定的機會,道德討論教學法於焉產生。
道德認知結構
為刺激學生道德認知的發展,最理想的道德教材就是假設的或真實生活中的兩難式困境題材。藉由在教室中討論道德兩難式困境故事,闡述故事中包含的道德問題,辨明其中的道德觀點,讓學生與道德認知發展階段比自己高的同學進行公開討論,以刺激學生對道德衝突情境的興趣,進而促進學生道德認知結構的發展。
道德討論教學法
道德討論教學法係根據學生現有的道德認知結構,利用兩難式的問題情境,透過公開討論的方式,提升學生的道德判斷層次。因此,道德教學必須提供豐富的道德刺激與衝突情境,在互尊、和諧的氣氛中,不斷地辯論、詰問,以使學生發展出更成熟的道德判斷能力。
教學過程
引起動機
引起學生心理上有解決問題的意念,可針對單元目標,列舉學生現實生活中的一些行為實例說明,或請學生提出個人的經驗,供全班同學分享。
呈現故事
應符合四項規準:
- 故事情節宜盡可能簡單、有趣,使學生能迅速掌握故事大意。
- 故事呈現有關道德或倫理價值衝突的情境,最後沒有單一而顯著的,或為某種文化所贊同的正確答案,促成學生彼此之間的爭論和意見的不一致,以產生道德思考模式的改變。
- 故事內容應涵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道德問題作為討論的核心。
- 必須提供選擇行動的機會
提出兩難困境問題並分組
問題應包含兩個要素:
- 具備二擇一的道德判斷形式,例如「是否會……」、「是不是……」、「會不會……」、「應不應該……」
- 提問對於所作道德判斷的理由,亦即必須接著問:「為什麼?」
一個好的故事,常能使參與討論的學生,自然分成兩種不同的意見
分組討論
六人討論為宜。
全班討論
給予學生報告小組主張與理由的機會,藉此促進全班學生的交互作用。
結束討論
可要求學生針對所列各項理由做摘要或總結,但不做公開的報告,以免被誤為標準答案,而與預期的結果相反。
價值澄清法(values clarification)
定義
或稱為價值澄清教學法,係指採用問題或活動的方式,經由學生自我選擇、分析、決定、反省的過程,讓學生建立自己價值觀的一種教學方法,主要用於道德教學、情意教學等方面,後來也被廣泛使用在公民教育、行為輔導各種教學環境。
起源
價值澄清法是由任教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學者賴斯(L. Raths)在1957年提出來的,賴斯認為教師可以教導兒童許多概念和價值觀,但是真正影響他們日常生活行為都是自己教導自己的。也就是說,概念或價值的形成,是由兒童自己選擇與認同的結果,如果缺乏兒童自我教導行為,教師再如何耳提面命、諄諄教誨,效果都是相當有限的。我國自1983年起,開始在國小「生活與倫理」課程中推展價值澄清教學方法,到1989年國小「生活與倫理」的教科書全面採用價值澄清的精神,學校與教師也積極了解此方法的精神與教學過程、教學原則,迄今,價值澄清教學法已成為我國生活教育、道德教育的重要教學方法之一。價值澄清法實施須同時考慮學習環境的安排、學習素材的選擇、活動的設計。在學習環境方面安排,教師必須建立一個開放、接納、尊重及信任的環境;在選擇學習素材方面,教師須以日常生活中經常面臨的價值混淆、價值衝突的問題作為素材,並且是學生關心、注意的主題,如網咖、網際網路、朋友、嗜好,且要配合學生年齡及成熟度;在活動設計方面,教師須掌握生動有趣的精神,活用書寫活動、澄清活動及討論活動。
- 書寫活動:讓學生以紙筆來填寫一些問題,以澄清學生的思考
- 澄清活動:教師針對兒童的言行與感受給予適的反應,並引導學生澄清其價值觀念
- 討論活動:指教師對於學生的回答不做評論,也不加以主導,只是持續引導學生做更開放的討論。
為了有效實施價值澄清的教學方法,教師在平時宜留意報章雜誌的資料和日常生活的例子,以作為教學素材。在教學活動過程當中,宜重視開放環境的營造,以及引導學生探討不同的觀點,協助學生自己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在教學之後,宜特別注意學生是否能在生活中實踐、以及反省、改進。在民主社會中,如何培養具有正確價值觀的公民,並在實際生活中加以實踐,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課題,價值澄清法可透過教學活動安排,建立學生正確價值觀,已奠定良好的公民基礎,值得教師再度重視與使用。
由Raths和Simon兩人所提倡(Value Clarification)。強調價值是個人的經驗,重視決定人類行為價值的內在因素,非外在因素。遵守人本原則,認為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且重視價值選擇的過程。價值澄清的目的在協助兒童察覺、並確定自己與他人的價值,經過問答或是討論的方式,輔導學生在價值選擇的過程中,了解事理的重要性與其社會意義,並分析自己行為與信念,進而澄清自己的價值觀。價值澄清方法強調在價值澄清的過程中,非你的或是我的價值觀是正確的,而是要為自己的價值觀做澄清,並付出行動。重視認知、情意、技能與行動的結合。價值澄清法是在價值澄清的過程中從多種價值中做選擇,讚賞、重視、公開自己的選擇,並採取行動,實踐自己的選擇。
問題教學法
是啟發學生思想之一種教學方法,針對傳統講述法之缺點,由師生共同合作、共同計畫、共同提出問題、以求共同解決問題。學生所解決之問題,故可自教材中發現,但最重要的還是與我們日常生活有密切相關之問題。教師可指導學生平日在社會、政治、經濟、教育等方面去發掘問題,然後再指導其思考,和循序漸進去解決問題。由此可知所謂問題教學法,就是教師利用有系統之步驟,來指導學生發掘和解決問題,藉以增加學生知識,充實學生生活經驗,和培養學生之思考能力的教學方法。
問題種類
- 依範圍分類
- 依學科分類
- 依研究人數分類
解決方法
“演繹法”步驟:
- 提出問題
- 分析問題
- 提出假設
- 選擇假設
- 驗證假設
“歸納法”步驟:
- 提出問題
- 分析問題
- 蒐集資料
- 整理資料
- 總括結論
注意事項
此教學法之主要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善於運思及解決問題之能力;不重視知識和課文之記憶與背誦。故教學時,教師必須慎重選擇問題,以啟發學生的思想。
指導學生解決問題時,不論使用演繹法或歸納法,不必拘泥形式,嚴守方法之步驟;要靈活運用,必要時視問題之性質,可將兩個步驟加以彈性的合併。
解決問題之責任,主要在於學生,教師僅處在指導之地位,不可動輒替代學生解決問題,如此對於學生反而毫無助益,學生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若遇到困難,教師只許從旁提示,最後仍是要由學生自己解決。
解決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問題時,學者多贊成使用歸納法,排拒演繹法。事實上此二方法若能相輔相成,更能發揮教學效果。
此教學法使用之範圍相當廣泛,不僅是社會學科和自然學科均可使用,甚至人文學科中,許多重要問題的謀求解決,也多仰賴問題教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