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校指導學童公民素養時宜避免涉入特定政黨之政見宣傳,此一原則與以下學理何者相符?
(A)郭爾堡提出三期六段論,學校教師應該指導學童獲得更高層次的發展
(B)傅科主張權力無所不在,學校應該避免成為文化霸權的幫兇
(C)杜威煮張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經驗之改造,政治議題非屬小學生生活經驗範疇,不宜多作指導
(D)皮德斯所提出三大教育規準之一:合認知性,教育應指導客觀知識,避免灌輸個人主觀信念
答案為 (D)
註解:
柯爾伯格(郭爾堡)道德發展論(三層次六階段)
道德成規前期:學前幼稚園到小學中低年級
第一階段:重懲罰與服從(避罰服從取向)
此期幼兒尚缺乏是非善惡觀念,只為避免懲罰而服從規範
如幼兒認為故事中海因茲偷藥不對,是因會受到處罰
行為好壞係依行為結果來評定,而不考量其動機
第二階段:重手段與互惠(相對功利取向)
或稱個人主義傾向、互惠主義傾向
此期兒童已不再把規則視為絕對的、固定不變的,意識到任何問題都是多方面的,惟均以滿足自我為主
此時兒童的行為均為求得酬賞而服從規範
9歲以下兒童及犯罪者的道德認知都僅停留在此功利主義時期。
道德成規期:小學中年級以上至青年期
第三階段:重和諧與順從(好孩子取向)
此時幼兒為獲取接納與讚賞而遵守規範
能表現出善意,符合他人期望,故又稱好孩子取向。
第四階段:重制度與權威(法律與秩序取向)
為遵守規則,避免觸法犯罪而遵守規範
個人具有盡責、尊重權威和為道德制度及秩序普遍維護的導向。
道德成規後期:青年期以後。
第五階段:重公約與法理(社會契約取向)
為維護社區利益,促進社會福祉而遵守規範
此時兒童認為應以民主方式決定眾人之事,並重視法令規章制度過程的合理性。
第六階段:重公約與法理(宇宙倫理原則的取向)
為追求正義公理,避免良心苛責而遵守規範
此時兒童認為只要是正當之事,均可附諸實踐,並對人類的生命、平等和尊敬具有至高評價。
傅科Foucault
結合歷史學和哲學,以新的觀點來透視知識、權力與機構(institution)之間的關係,使人了解個人自由的可能及可貴。
傅科曾受到黑格爾傳統(Hegelian tradition)的影響,從歷史的觀點來探索有關人的問題。後來又從尼采(F. Nietzsche, 1844~1900)的主張中獲得啟發,脫出結構主義的困境,轉而專注於慾望、權力、知識的研究,並對自啟蒙時代所強調的理性有了懷疑,進而對所有的理論都有輕視之意。
傅科一生並未建立一套自已的理論,但他主要的著作中卻有一連貫的主要觀點,即對於支配與壓制的反抗,其精闢處在於對權力與知識之間關係的說明。
傅科認為權力與知識的關係不是單向的、機械式的因果關係,知識並不單純的只是權力的上層結構;相反的,權力與知識是一體的兩面,互為構成要素,權力內在於知識,而知識便是權力。
依照這種觀點,執行社會控制的一些制度或機構,如教育機構、精神病院乃至監獄,基本上都是壓迫性的,而這種壓迫性的控制乃是透過知識的體系。
由於有了一套有關人的知識體系,於是便有了什麼是正常人、好人及理想人的標準,據此標準就可以名正言順的透過各種機構來掌控人的行為。
故凡是透過社會機構的作為,在基本上都是社會控制,都是社會紀律的施行;西方的教育表面上是要培養個人追求獨立自主和自由的能力,但經過教育機構的運作後,這種理想便不能達成。
在這種綿密的權力關係中,個人如何可能追尋到自由?傅科認為從啟蒙時代以來,努力的方向就是錯的,啟蒙時代強調知識及真理的追求(尤其是有關人的知識及真理),對個人自由的追求並無用處。
但卻可以利用哲學來檢視並批判現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