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評量手冊] 01B-1-選-63

中華民國憲法中第幾條規定了教育文化的目的是一切教育政策與教育活動發展的依據?

(A)一百五十八條

(B)一百六十條

(C)一百六十二條

(D)一百六十四條

答案為 (A)

註解: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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