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前九年是國民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關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國民教育階段的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A)學校類型多元
(B)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
(C)對象為15 歲以上之國民
(D)依「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
答案為 (D)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國民教育法 第 2 條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國民教育法 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定之。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以下稱適齡國民) 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
強迫入學條例 第 2 條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 (以下稱適齡國民) 之強迫入學,依本條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