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設語言(Metasprache)

後設語言是指一門科學的語言,其所討論的不是某門科學的對象;而是這門學科的概念;亦即此學科的語言本身,才是探討的對象。因此後設語言的對象就受到對象語言的限制對象語言與後設語言間具有相互關聯性

後設語言在考慮到其相對應的對象語言時,有如下的特徵:

  • 人們能夠以語言為媒介;表達出一切能夠以對象語言所能表達的事物
  • 人們能在後設語言中標示出對象語言的一切記號與言詞;亦即人們就給予對象語言名稱
  • 人們能在後設語言中談論對象語言言詞的獨特性及這些言詞間的關聯性
  • 人們能在後設語言中對於對象語言的定義、形式、改變、意義的法則加以論述

如皮亞諾(Peano)公理系統說明了自然數的基本特性。這項系統是自然數的理論,且運用了人們能用來描述自然數特性的對象語言。如果要了解這系統是否具有邏輯上矛盾的現象,就是從事後設語言,或即後設理論的活動。換言之,皮亞諾公理系統即成為對象語言,對此加以探討所形成的陳述內容即是後設語言。但後設語言當成為其他研究者批評或欲了解之對象時,則成了第二個層次的對象語言。依此,對象語言與後設語言並不是固定或靜止的,而是具有不斷轉換的關係存在由於語言具有這種層次的關係,可用來觀察純然只是形式化的與符號化的語言。所指的對象狀態,後者則是經歷了反省及人類創造發展的歷程後,所表達出的言詞內容。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這種不同層次的語言經常混用。如:a.「2+2=4」;b.「2+2=4」是一項數學陳述句;c.「2+2=4是一項數學陳述句」。a表達出一般在數學課或計量時常使用的句型或陳述,b引號中的內容則是將a視為是對象語言,加以描述,相形比較之下c則是語意的內容混淆,因為它將a.b二個不同層次的語言描述混在一起。同樣地在教育研究的歷程中,當對學生的行為所表達的意義描述時,即是後設語言,而學生的行為即是對象語言。對於研究的成果加以批判反省時,又成了對象語言,但與原初的對象語言卻是屬於不同的層次。若誤把第二層次的對象語言當成原初的對象語言,實即混淆了彼此的關係。如說「某項研究已經掌握了教育真象或具有客觀性」之類混淆的情況應當加以避免。

參考資料: http://terms.naer.edu.tw/detail/130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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