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中,何者層次最高?
(A) 知識
(B) 理解
(C) 綜合
(D) 評鑑
答案為 (D)
註解:
布魯姆(Bloom)等人在1960年提出認知領域(Cognitive Domain)的教育目標分類表,將認知領域的教學目標的類別,由最簡單到最複雜,由具體到抽象,排成六個層次,依序為知識(Knowledge)、理解(Comprehension)、應用(Application)、分析(Analysis)、綜合(Synthesis)與評鑑(Evaluation),每一個較簡單的類別都是想掌握下一個較複雜的類別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