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教育工作,要配合學習者不同身心發展能力來進行。這個準則涉及下列哪個教育的規準?
(A) 合價值性
(B) 合認知性
(C) 合自願性
(D) 合平等性
答案:(C)
註解:
R. S. Peters認為教育規準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
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
所謂『真』的規準
高教育價值的教學活動,教人證據充足的知識
教育的認知活動必須以知識的教授為目的
合乎認知性必須考慮學生的身心發展與知識的難易安排,也就是要顧及學生的認知發展結構與知識的結構,才能真正達到有效的教育
進行教學活動時,一定讓學生清楚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並期望學生能因此養成有一分證據便說一分話的態度
教師教學時,一時無法回答學生所提出的問題,就在事後查明再告訴學生,這樣的教育方式符合合認知性的教育規準
「教育旨在求真,辨認事實,應該是是非非,絕不可以非是是非」
研究方法的選擇,不僅應知其然,且能知其所以然。
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
所謂『善』的規準
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
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通性的價值
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歷程
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歷程,不能教人去偷
教育是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導學生參加社區消除髒亂活動最具有教育價值
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
所謂『美』的規準
有合自願性的教學藝術,整個教育活動才能畫上完美的句點
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學習者的自由意志,要讓學習者願意學習,樂於學習,而不是在威脅、強制、灌輸之下學習
「你可以把一匹馬拉到河邊,但你卻不能強迫牠喝水」,這是指在教學上,唯有激發學生的合自願性動機才能有效提昇教育成果
參考資料: